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

以藝術之名第七章(流動的框架)問題討論(王韻鈴)

以藝術之名→第七章 流動的框架/9507021王韻鈴


1.相較於李明維和林明宏作品開放的互動形式,袁廣鳴的作品,多為獨立、封閉的,是否在他的作品中,觀者不是一個必要的元素,或者還是有觀者互動的可能?
觀眾參與的形式,是當代藝術中重要的概念,可以打破藝術和大眾的距離,讓觀眾從參與藝術的行動中,自然而然的融入作者想要傳遞的訊息,像是李明維的晚餐計畫,讓參與者和他在餐桌上一邊吃飯一邊閒話家常,目的在於讓參與者反思,是否在日常生活中忽略了和家人的互動;雖說袁廣鳴的作品不是經由觀眾參與共同完成,但他也在作品當中加入了互動的裝置,只是所有裝置的反應,都是經由袁廣鳴預先設定,或有一定的循環;根據袁廣鳴的說法,他對於數位科技,是一種矛盾的心態,他認為「科技的進步使人的距離更遠」,與其利用數位科技技法炫技,而作品沒有內涵,數位藝術更應該精準的命中議題的重點,他期盼善用數位藝術的特點,營造出能引發觀者深沉思考的作品。
袁廣鳴曾經在訪談中表示:「其實「互動」是一種數位的精準技術,它來自於「電腦遊戲」的概念,在藝術作品中使用互動性,如果無法使內容精準地呈現,也很容易就變成像遊戲一樣。所以如果要使用「互動」,應該考慮更多它本身的意義和準確性的問題,否則我覺得會淪為過度遊戲性」;從他的談話中可以發現,他相當重視作品是否真切的傳達他的意念,而我們可以從袁廣鳴的作品中,清楚的感受作者想要表達的話題,或者至少可以感受到他的情緒,對袁廣鳴來說,這就是他所要的,他可以挑戰數位科技的極限,可以運用各種技法來展演,但是技術層面的挑戰並非他的目標,袁廣鳴認為應該在滿足作品內涵的前提下,再思考和探究觀眾參與互動的必要性。

2.李明維的作品,強調觀眾的參與,和人際間的溝通,且這樣的行動藝術,已經不再拘泥傳統的藝術技法或表現形式,在此作者是否已退居後位,不再具有唯一的權威性?
李明維的作品,大多是一種觀念藝術的呈現,例如睡寢計畫,一般觀眾到現場,只看到一些平凡的寢具物件,但是李明維提供的是一個概念性的想法,觀眾必須思考、參與其中,才能體會。
作者提出一個行為藝術的想法,並參與其中,但是若只有李明維一人進行計畫,則無法表現他欲傳達的概念,因此此時的觀眾,已經跳脫傳統觀者「純欣賞」的角色,而李明維在藝術創作中,也不再是作品唯一的控制者,作者的角色從原本的最高權威,退居到概念的後面、文本的後面;在此,重要的是觀者、參與者是否從藝術作品中獲得感動或啟發,同時文本也提供更多的脈絡,取代將作品意義侷限在創作者本身的想像。在這樣的概念之下,作者對於作品的意義,不再權威、巨大,反而是觀者對作品概念的體認和參與,才是作品意義的所在。

3.林明弘的作品,附著於建築物的表面,跳脫框架、沒有界限,算是一種大尺吋的畫作,或者是建築的一部分?
林明弘的藝術從概念出發,他的作品大小,端看展覽空間的大小,他將傳統花布放大,以既有的圖樣,表達反創作的概念;將現成的圖案,轉化形式,使之成為探究藝術界線的一種可能,也就是說,其實他的作品就是要挑戰藝術的疆界,藝術和設計的界線、傳統展覽空間的界線;這是一種概念的實踐,當他把花布圖樣布滿整個地板和牆壁,和其他藝術家的作品共同存在同一個場域,人們也許不會知道這就是他的作品,但也無可避面的與他的作品互動,因此他的作品能成功打破傳統展覽空間的規則,和傳統媒材的概念─承載顏料的不是紙或畫布,而是建築物。
諸如以上「概念」的傳達,才是林明弘想表現的議題,也就是說他想展示的,並非具體的圖樣而是抽象的概念,若繼續陷入作品大小和表現形式的討論中,也許正是再度落入傳統概念的窠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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