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The phenomenon of Pierre Menard

文/沈昱彤

The phenomenon of Pierre Menard多次被哲學與美學拿出來討論,其原文出自波赫士全集I。波赫士在年輕的時候就像許多創作者一樣,想要把他所想到的事情都表現出來,他希望可以追求自我的風格,並對風格做出驚嘆的比喻,他認為所有的感官、感受,每一句陳述以及每一句抽象的思考都可以找到與他相對應的東西而把他表現出來,也就是他的感受都會呈轉化換成一個看的見的、確切的符號,但是在他年邁的時候,他不再相信表現,他認為這些外顯的東西都是虛華的,華麗的詞藻只是虛榮的象徵,並不是他真正的內心呈轉化,『表現』對他來說太過絢麗而不實。進而,他開始相信文字的力量,而且是最原始的力量。波赫士花了很多的時間在討論文字本身。除了語源學的考證之外,最浪漫的,應該是他重新揭露了文字的豐富性。他認為,當文字寫下時,我們同時就感受到文字所要表達的東西,例如:當古人說出thunder這個字的時候,他們聽到了雷聲,看到了閃電,也想到了天神。文字本身並不只是意義的載體,文字本身是美的。不過,當我們在閱讀作品的時候,卻有可能因為時間、因為文學史、或者因為作家名氣的因素,而對相同的文字作出不同的評價。

波赫士在這裡提出的想法是同樣的文字,同樣的詩句,當古人寫過之後,後代的人再來寫,即使用的字句完全一模一樣,也寫出了新的東西。因為在不同的歷史脈絡下,不同的時空、不同的人,縱使是完完全全相同的文字內容,其意思是不相同的。這個概念表現在他的小說〈《吉訶德》的作者皮埃爾‧梅納爾〉之中,當曾經被使用過的文字再度出現的時候,作者改變了,作者所處的歷史狀況改變了,讀者也改變了,文字和歷史有關,兩個不同時空的作者所寫的文字就會和本身所處的歷史時空有關,時間會讓寫作帶有典故的象徵性,又增加更多想像的可能。這彷彿是一種自然的現象,文字會發酵,越陳越香。隨著時間的流轉,文字的意義似乎也會隨著時間而增加。

另外,波赫士也是用相同的態度來看待翻譯作品。當我們閱讀一個翻譯版本,其實也就是我們第一次接觸到這部作品的印象。人們常常會有一種翻譯作品不過是二手書寫的錯覺,翻譯只是把同樣的內容轉換成另外一種文字,並沒有創新在裡頭,所以往往會認為原作比翻譯更有價值,然而當時間過去,翻譯作品甚至有可能獨立於原作,成為另一個創作的版本。時間對於讀者閱讀的評價,有著超乎想像的影響。當我們在閱讀的時候,是不是可以不要考慮意義、時間、和風格,只要去感受就好了?完全相同的作品,到底是一件作品還是兩件作品?就如同我們往往都是先感受到詩的美感,然後才開始思考詩的意義,還是先思考詩的意義,才來感受詩所帶給我們美的感受?在此就以The phenomenon of Pierre Menard這個現象為脈絡,探討在藝術與文學上所帶來的意義。

Danto在The Transfiguration of the Commonplace-content and causation中談到此問題,不同的詩、文體有多樣或是不同次數的印刷,那這些是完全一樣的東西,還是彼此是不同的?或者一份被燒的面目全非以至於無法辨識的文本,有和他完全相同的內容存留於其他的文本上且存在他處,這兩者是相同的東西還是不同的?這樣的問題若用柏拉圖來解釋,柏拉圖認為藝術即模仿,工匠是將理念模仿而賦形,藝術的目的是為了模仿世俗生活的真實萬物,所以是模仿的再模仿,藝術只是從事複製的再複製,所以The phenomenon of Pierre Menard若依照柏拉圖的理論則是仿本中的仿本的再仿本,日常生活所見的藝術品只是運作後的某種面貌,賦予它形式的意涵,而在形式的背後他們完整的面貌是永恆不變的,但是柏拉圖的說法是危險的,因為他把藝術推向卑劣且缺乏感情的訴求,這和這裡談的觀念並不相同。

Danto立場認為每個相同的東西,經過歷史與脈絡的演進後,在不同時間下出現她就是不同的東西,首先Danto舉出戲劇作為例子:今天,當正在上演的戲劇被觀賞時,這就如同原來劇本一樣完整的呈現,此時觀眾拿東西丟台上的哈姆雷特,這時候並沒有丟到原初劇本裡"哈姆雷特"的那個角色,觀眾丟的只是扮演哈姆雷特的另一個人,我們丟到是不幸的演員而不是劇本中的那位"哈姆雷特"。這個例子說明哈姆雷特因為成為藝術品,而可以從這個變動中的大自然重新審視,因為自然在變動,所以每個作品都要跳脫自然來看待自己,也就是型態不是重點,因為有太多的型態,藝術的領域也是如此,每個作品可能用不同的型態或方式出現:像是素描、油畫、水彩甚至直接完全的複製,而相同的東西用不同的形態或不同的時空展現就是不同的東西,縱使完全的相同也要跳脫那個作品本身,在各自不同的時代脈絡下來看在那個各自存在的單一作品。

Cervantes和Menard兩份相同完全不能辨識的作品,何以讓他們實際上是不同的東西?Danto提到,縱使這兩者在文字上完全相同,但是兩位作者是具有不同經驗的不同個體,而且是在不同的歷史脈絡中寫下來的。這並不是說藝術作品的意義就取決於藝術家,而是藝術作品的意義是關於作品所處的時代脈絡來界定,每個歷史脈絡是變動不居的,如果Cervantes和Menard的小說在歷史下的脈絡毫不相干,那就是兩部不相同的作品,因為表面上的語言同一性並不足以證明兩個是相同的作品。萊布尼茲則說:若兩樣東西性質相同,則他們必定是相同的,如果a=b且a=f則b=f,但是以Danto及Borges的想法則認為兩樣完全相同的東西只是外在的相似,我們所能意會到的相同或是不同也只是我們雙眼所能及的範圍,但是每個作品及變外在相似也有其個性化的一面,Borges所要告訴我們的就是避免只用眼睛去看每件事物的表面,應該去看不同時代脈絡中這些看似相似的東西的不同的地方。Danto說若兩者是相同的東西,則創作歷程必也處在一致的脈絡關係,他們必定存在著某種特殊的淵源,否則直覺上我們應該否定這種關係,但是若如此,我們會對於我們直覺所產生的效力相當的不確定。

Borges說到,縱使Menard寫的每個字都可以在Cervantes寫的唐吉訶德中找到,Menard則運用了更巧妙的安排,這個意思是說,Menard排除自傳式的前言,因為若有前言就意味著要創造另外一個人物Cervantes而不是Menard,Menard以他本人來表現唐吉訶德,且Cervantes和Menard雖描寫相同的地方和時間,但是他們引涉的是各自屬於自己的時代背景,因此這工作對於Menard來說又更加的困難,Cervantes用它國家貧困的鄉村現實對抗騎士精神,Menard則選擇卡門的故鄉作為"現實",但是Menard不採納也不排斥地方色彩,這也固執的譴責以歷史背景為背景的小說。因為Menard並不是複製一個相同的東西,他是讀進去以後再以自己的感受重新表達出來,那是他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因為什麼特定歷史背景才寫出來的,是要個性化的去扮演那些文筆上難以識別的角色。

Menard並沒有『發現』他所寫的每個字都是Cervantes寫下的,Menard的目標是創造一個我們已經熟知的作品,因為它創造了一個相同但是非copy的作品,copy下來的作品只有文字最初的價值,而且任何笨蛋都可以copy作品。另外讀Menard的作品必需精細且理解他,因為這是個已經把注意力集中在Cervantes那歷史背景的作品,這個意思是說,後者作品必或多或少涉及前者或受前者影響,弔詭的是,我們欣賞一個作品的意圖對象卻會因為第一件作品的存在而發生變化,縱使兩作者之間沒有關聯,卻也在此產生了關連,解決這種現象就是承認不論藝術家或是欣賞者的意圖都不足以決定一件作品的意義,要把作品視為隨著歷史脈絡而演化的對象,因為這就像是Menard引用了前者的作品般的感覺,而引用和複製是不相同的。

這裡談到copy和quot的問題,copy是直接完全的替代原創,還有繼承他在這世上的結構關係,很多人同時得到一份文學的copy,大家所得到的資訊和所傳達的都是相同的關係。但若是今天quot一份文學,這和copy不同,因為引用到不同的地方和脈絡,他的結果是subject和意涵不同,他們引用這些是因為他們本身不具有這些,因為要表達一些他們必須表達但沒有的東西。引用並非是他原本就附有才智或風趣,而是因為和引用者的時代脈絡環境有關,並沒有特別的語意或架構,就像我們引用的一個名子,他在被我們拿來使用時並不包含我們使用了他的架構,但是我們在使用它之後會有另外一個不同的架構,是我們新的脈絡下新的架構。Copy是因為完全想要那個東西的原樣,而quot是因為缺乏在原本的脈絡下需要這樣的東西才會完備,兩者的意圖是不同的,為了完備我所要表達的而引用可以使意義更突顯或明白,copy是原本照抄,連脈絡和表達的東西完全複製,copy是同樣的subject和meaning,quot是不同的subject和meaning。但是Menard並非以上兩者,縱使Menard的作品唐吉訶德真的是唐吉訶德,但是因為Menard更巧妙的運用,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來說Menard可以說是個原創,但是因為是原創,所以也很難找到前輩了。

Danto舉到另一個例子,若某個愛畫畫的人畫的東西是他喜歡的東西,假如他喜歡某畫家的名畫所以他也畫這幅畫,他會畫是因為他喜歡,所以他也以同樣的精神在畫,但是因為同樣的畫有兩幅,所以他很難說這是她情感的再現,這裡並非『有不良意圖』的複製,而是因為他愛而再現的意圖,不是單純的複製。但是在此要特別小心,畫家到底是再現自己還是把另外一個畫家再現,另外,這是一幅新的畫還是複製出另外一幅同樣的畫。這裡還談到,藝術家若將作品作為商業用途是會被賦予污名,因為如果藝術作品和藝術家之間沒有真實一致的關係,或是藝術作品是依照公式而做出來的。但是像Canaletto就是用了套公式創作,但是他視每個作品都是有新的意義且每個作品都是不同的,Morandi一次次的畫瓶子,他認為是不斷的再現自己而不是依循公式創作。何況在此先不談Menard和Cervantes作品所考慮時間脈絡的問題,因為如果兩件作品完全不能識別,一般來說我們都會依照我們的直覺去處理,縱使他們有相當複雜的關係,我們也不能識別他,只能用我們的直覺去處理,亦或是有其他的看法或是方式來解決這樣的問題?

所以Danto在此提出了另外一個例子,Picasso拿了他許久沒有用的領帶並塗上亮藍色,他小心的平塗並沒有留下刷子的痕跡,另外一個小孩也拿了爸爸的領帶塗上亮藍色,且也是塗的讓人覺得是小心平塗,感受不到刷子的痕跡,他的作品甚至和Picasso一樣好,但是我們卻不會說這個小孩是一位藝術家,也不能說他的作品是一個藝術作品。這也關乎脈絡的問題,Picasso是一位傑出的畫家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且他的繪畫基礎是一點一滴累積轉變而來,他是在藝術史的脈絡下逐漸成長,所以它可以無疑的稱做是一位藝術家,小孩子他或許只是湊巧而有這樣的作品,他並沒有依照時代脈絡的演進而累積,所以當我們無法分辨兩完全相同作品時,往往也依照直覺來判定,作品出自誰之手來決定藝術品的意涵。

另外,Genenette的立場在此是,世界上若有兩種一模一樣的東西,那到底代表的是什麼?一種是縱使是看似相同的東西,但是還是可以編號,第一個第二個以此類推,就算任何都一樣他還是不是同一個東西,另外第二個則是藝術作品是精神的存在而不是物質的存在,他是必須被理解,在這裡是不太可能相同的。在新批評中是反對研究藝術作品是研究作者的生平、意圖,而是決定在藝術作品的內部,形式的關係,否則會有intention fallacy,此時Menard的作品就可以拿出來批評,因為照新批評的說法同樣的東西應該會有相同的解讀,那就沒有時代脈絡或是其他的關係嗎?

在Genenette的The Work of Art中談了許多複製的問題,其中在Plural Receptions中談到The phenomenon of Pierre Menard,Genenette在這裡提到meaning的重要性,不再只是專注在文字、繪畫或雕塑所表現的特徵,而是要深入的了解其情感,縱使看似沒有表現什麼東西,他們還是有meaning在。例如:只是一條物質上的線畫出了一個圖案,他的詮釋可能有兩種,如果是一個句子也可能有複數的詮釋意涵,縱使他在句法上表現的相當明白,他的語意可能是模稜兩可或者也可能很精確,可能只有一個意思或是兩個意思都可以,這直到我們選擇了其中一個作為作者的意圖,另一個就不要了,縱使或許有這個可能,但是我們所選的事實上也是我們覺得是作者的意圖,所以也可以說就是我們的意圖,因為是"我們所認為"作者認為如此的。Genenette還有談到兩發音且文字相同的字,但是字義卻是不同的,這就是文字語言據法的同一與語意的歧義,這裡關注的是較小範圍的字或字母,而稍後將延伸範圍較大的文本。

Genenette說Goodman認為語言只是在物理上的一個符號標記,且同樣的字在不同的語言下也讀不同的音,而波赫士的問題是縱使同樣的字或語言都可以區分為不同的作品,但是Genenette說若我們無法真的進入作品的世界,而只是一再的解釋版本的問題是無法體會的,因為只是在談他的形式而不是內容,我們不應解釋那個文本而是應該去解釋自己。我們必須先看清楚是什麼構成文本的同一性,但是我們所說的同一通常是句法上的同一,並不是文本說了什麼或是它引涉出什麼同一的內容。另外,Genenette舉出了兩個雙包胎在不同的國家發送了兩封相同的郵件的例子。這也是證明相同的文本卻有兩種不同的意涵和解讀方式,兩雙胞胎在不同國家都發送的"This is a significant country!"這樣的訊息給他們的父母,但是他們所處的脈絡並不相同,所以country所指涉的國家也不相同,但是我們一般人看到這句話時都會認為這是兩句相同的話,或是會問到底是哪個國家?也可能我們自己想像是哪個國家,為有處在那個時代脈絡的作者本身,以及熟識他了解他的人才可以了解這句話所蘊含的真諦,這也蘊含了我們要有足夠的知識和夠了解我們看的東西的屬性是什麼。所以Menard和Cervantes所寫的唐吉訶德完全字句相同,但是他們所指涉以及蘊含的意思必須仰賴作者本身所處的時空與時代脈絡來界定,兩個相同的文本可以傳達兩個完全不同的訊息。

Genenette談到如果今天是一隻猴子用打字機打了和Menard和Cervantes一樣的唐吉訶德,但是這隻猴子只是因為不斷的訓練,而可以打出相同的東西,他們沒有什麼需要傳達的意念,只有在文字上的複製,並沒有傳遞任何的意圖,在此,意圖和訊息的傳達並沒有任何的關係,此處的相同僅僅只是第一個層次的相同,也就是表面上視覺上的同一,在第二個層次,也就是人與動物的心理層次是不同的,所以也很難拿來相提並論。Genenette還提到另一個問題是,如果今天有無數的複本,但是我們在上面簽上Menard或是Cervantes的名子,那這樣到底是算誰的作品?意圖和所傳遞出的訊息就沒有關係了,因為複製他的人的意圖並不是原著寫書時的意圖,而是因為另有意圖才複製,當要複製時一定會有新的意圖產生,每個從事這件事的意圖不同,不可能完完全全的相同,除非如Danto所說的,他們所處的時代脈絡等都要一致,且兩者必須有特殊的淵源關係。但是在此,Goodman認為Menard和Cervantes只有一件作品而不是兩件作品,且只是作品本身的內在在轉變,他的功能會隨著時間或是一些物理因素改變成其他的作品,這裡並沒有所謂的對與錯。

另外Genenette認為作品開始創作出來是為了function,也就是用途或是功能,作品的出現是為了閱讀或是承載寓義,文本看起來就只是種我們或其他人所知道的語言,一種句法的表現,所以剛剛提到猴子打了份文本,並不代表猴子也會閱讀那份文本,所以reading和meaning的重要性在此彰顯,作品的用意不是『去看他』而是去『了解他』。

Goodman的名著language of art的目的,就是要分析藝術的表現方式和其內容的關係,他解釋他這著作是對符號的類型和功能的系統的討論。他把符號分為表象的符號和標記的符號,當然也有些情況佳是兩者共同出現的,圖畫和圖像是典型的表象的符號,表象的符號往往也是自體的,也就是autographic(稍後會解釋),圖畫或任何圖像是由一位或一組藝術家創作的,也是獨一無二的,如果有人抄襲擇一定是贗品或是偽作。
另外,Goodman在language of art 中談到藝術品的真品與贗品,他談到完美的贗品,偽造的藝術作品對收藏家和博物館及藝術史學者都是一個考驗,除了要花費許多時間去判定以外,所遇到的理論問題也相當尖銳。在騙人的贗品和原作為何會有審美意義上的不同?這個問題突出的表現在一個藝術作品與這個作品贗製、仿製或再製的過程當中,假如今天看似兩幅一模一樣畫在架上,根據文獻及歷史、x光與化學分析判定,左邊是真品而右邊是贗品,兩者之間有許多非肉眼才看的到的不同處,作者、年代、物理化學性質即在市場上的價值等,我們無法區別,但若有一天在睡夢中有人將兩幅畫掉換位置,此時我們遇到的問題是,我們的審美並不會因此而改變?此處的唯一區別似乎在審美意義上是無關的。套用到Menard和Cervantes的作品,若我們不小心混淆了兩人的作品,那我們對作品的觀感縱使會有不同的感受,我們也無法區別。

我們必須研究的是,只是通過觀看在那兩幅之中所能看到的東西是否與無法看到的東西有明顯的區別,但是當我們是在顯微鏡下或日光燈下觀察這兩幅畫的時候,我們卻不能假定『我們只是在觀看』,這樣說來,『只是在觀看』這是否是指不藉助任何儀器的觀看,『只是在觀看』也就是不藉助儀器來觀看那兩幅畫,除非借助的是習慣上一般觀看事物可以藉助的儀器,因此,要確定只是在觀看兩幅的意思是什麼就絕非容易的事,為了論述,我們可以假定這些難處都已得到解決,而『只是在觀看』這種說法也使之相當明確。此時,我們就會問是誰來從事這種觀看?問題在於如果任何人(即便是有受過訓練的人)離開了『只是在觀看』都無法說明這兩幅畫的話,那麼審美意義上的區別是否還存在呢?任何人都無法只觀看這些畫面就斷定,無論是過去還是將來,誰都對這些畫無從說明。也就是說目前這種形式,任何人都無法只觀看這些話就斷定其中沒有任何審美意義上得不同。但是如果只是觀看是無法證明兩幅畫在審美意義上是同樣的畫,那麼就等於承認構成審美意義上不同的東西是超出任何特定觀看範圍之外的,在這種情況下,不承認科學或鑑定結果的理由也就含糊不清了。

除非若我只觀看這些畫否則就無法對其做出說明的話,那麼對於我來說,是否還有審美意義上的不同呢?因為我無法只觀看這些畫面就斷定我絕無可能從中看見任何區別,而且是超出我對這些畫的特定觀看之外卻有某種東西可以構成這些畫之間審美意義上的區別。所以問題就是某個人在某段時間無法只觀看那兩幅畫就能對比加以說明的話,那麼對某個人來說,在這段恰當的時間裏這兩幅畫之間是否還有審美意義上的不同?或是這個人在這段時間只觀看那些畫而沒有辨別出來什麼東西是可以構成這些畫面之間審美意義上的不同。人在特定的時間裡只觀看就可以加以區分的東西,除了依照天生的視覺敏銳度,也依循實踐與訓練的程度,對於沒有見過外國人的其他國家人,外國人看上去都差不多,並不能區分他到底是哪個國家的人,雙胞胎在親朋好友以外的人看起來也是差不多的,但是當我們更細部的去認識或了解甚至知道他們的名子後,我們在看他們就會知道他們的區別以及不同,這裡談到的就是知識的涵養,當我們注意觀看與學習一些能提高我們分辨能力的事物,就可以漸漸認識我們以前看不太到的地方,就像知名鑑賞家會比他在小孩時期是更有評判作品的能力。

儘管兩幅畫看起來幾乎相同,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去學習看出其中的區別,這個情況可以反駁我將無法分辨真品與贗品的說法,因為我以後可能在知覺上可以區分這兩幅目前我還不能區分審美意義的畫作。但是這也並非完全的論證,因為這會使我對現在與未來觀看之間的關係有一些影響,這種認識方法促使我現在以一種不同的方式來觀看這兩幅畫,縱使我看到的東西是相同的。這會讓我有個預想是我有可能會看到其中不同的地方,也指明了我可以有恰當的聯想,所以,這種認識是支配著選擇的,也就是我過去的經驗會對我現在觀看產生線索上的支配與選擇。即便沒有人可以分辨出這兩幅畫有實際上的區別,但我因為知道一個是真品,另一個可能是贗品,而在此對於我們來說審美意義上就會有所不同了。不過,如果連這樣的差別都無法得到確切的證明的話該怎麼辦?如果任何人包括有線索的行家都沒有人能看見兩幅畫的差別的話呢?就像梵梅格贗製畫的情況一樣,連行家都無法在特定時間看出來,有人則認為可以在某幾個點上對兩幅畫的色彩加以比較並且辨別出最細微的差異,但是不論數學或是物理的層面上,點都是沒有顏色的,因此,這種周密的方法也就必須涉及一個區域,而這個區域必須大到要可以有色彩且至少要像知覺區域一樣小,這種劃定方式是相當為難人的,因為這裡所講的知覺的一詞是指只是觀看便能加以辨別的,而這樣知覺的區域與非知覺的區域之間的聯繫也就似乎是一放大鏡與顯微鏡之間的那種隨意性就可以聯繫,但我們也不能確定儀器的精確竟是超出知覺本身最大程度可以達到的敏銳性。可是有時可以用儀器測出光的差異有些時候又是肉眼可以察覺到,我們策訂出顏色也就是光線,所以我們就必須力求採用各種性質、亮度以及各種起伏不平,要完全周密就必須從各個角度來看,但是我們是不能可面面俱到,這個研究就會變成我將無法在兩幅畫中找到任何差別,且只是證明科技對這種研究有意義。

假如剛剛以上的問題我們都可以回答,也就是說有了證據以後,那麼兩幅畫的審美意義在我們看來是否就有差別了?如果兩幅畫之間任何區別實際上都無法被知覺到,那麼其中的審美意義的差別是否存在取決的除了單純觀看以外就是提供證據,而這一個答案又相當難證明,所以沒有知覺上的差別,也就沒有任何審美意義上的差別了。另外一種是需要大量經驗與知識才可以察覺到的最細微的差別,像是完美的演奏與有瑕疵的演奏需要有這方面專業技能與訓練的人才聽的出來,一般我們幾乎是很難察覺,所以兩幅畫可能有極其細微的變化就會將他的整體構思、感覺或表現造成改變,這樣細微或是自以為不錯的修改或許比經過時日的物理或化學變化損害更為厲害。

但是,我們不能區分贗品與真品並不能代表我們對兩者的審美意義是相同的,且不一定原作就一定比贗品還要完美,贗品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比原作更佳完美,因為它可以修復原作的缺陷,所以我們無法只觀看就區分兩幅畫,這並不意味這兩幅畫審美意義相同的,也不促使我們得出結論為贗品與原作一樣完美。若一件作品除了偽造的複製品之外,他的原作是哪個藝術家、流派或時代也是有意義的。

另一個問題是梵梅格的贗製畫當作維梅爾的畫在出售時欺騙了資深的行家,直到他自己承認以後才揭露這個行為,但是今天我們看來兩者的畫差異這麼大,怎麼會把贗製畫當成是維梅爾的畫作?因為今天隨手可得的資料較好也使的鑑別較為簡單。以前梵梅格的畫被誤認為維梅爾的畫是因為,梵梅格都將他的畫安排在維梅爾畫作會安排的場景中,所以被誤認是難免,現今已經把兩個人的畫風類型完全分別出來,這樣較可以避免失誤。

以上並不是對審美這兩個字做"規定"這個艱鉅的任務,只是論證了鑑別藝術作品能力的鍛鍊、訓練與發揮也是種審美活動,所以一幅畫的審美屬性就不僅僅包括通過觀看方式而發現的東西,還包括那些決定了這幅畫以前被以何種方式觀看的這類東西。Goodman提到Tingle說:當我們遇到一個藝術作品的時候,正確的作法就是脫下認識與經驗的所有外衣,因為這些東西可能會削弱我們那種快感的直接性,然後在完全沉浸到作品中並通過由此產生的刺激的強度與持續的時間測定出作品的效果。雖然這看次荒謬且涉及美學時是毫無用處的,但至少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所說的一般言語相符。

Menard所做的事是Cervantes所做過的事情,所也才回被當作是複製還是創新的問題來討論,那如果是不能複製動東西呢?Goodman談到無法贗製的藝術,繪畫和文本是可以贗製的,在音樂當中絕對沒有對已知的作品贗製的這件事情,例如:《倫敦交響曲》絕對沒有任何贗品,海頓的手稿和今天早上印出來的譜一樣的真實,今天所演奏的也不會和首場演奏的曲子相差多遠,更不會說我現在演奏這首曲子其實是在複製早上演奏的那首,縱使複製的譜外觀可能可以更多彩多樣,但是內容上都還是海頓的曲子,所有精確的複製即便是偽造海頓的手稿卻都是這個譜的真實模樣,演奏的準確性和音質都有一種"貼近原作性"的心態,但都可能有所不同,即便她們有所不同,正確的演奏又都同樣是這一作品的真正實例,相對於畫作與文本,複製就被視為模仿或贗製,這兩種藝術的區別在哪裡?如果說一個藝術作品的原作與贗品之間的差異是有意義的話,或者說如果即便這個作品最正確的複製也不能算做真實的話,只有在這樣的條件下這個作品是自發的、來自我本身的,也就是親筆的、自體的(autographic),所以說繪畫是autographic,而音樂則非autographic,或是allographic,也就是來自他人的,這裡是說明有些藝術是autographic而有些不是。

繪畫與音樂的區別在於作曲家寫了曲子和樂譜,這只是作品完成了一半,將這首曲子演奏完成才是最後的結果,畫家則無論經過多少次修改或試畫,繪畫都是一次創作的藝術,但是音樂卻是分兩次創作的藝術,假如一種藝術是一次創作的藝術,這種藝術就是autographic嗎?反例則是,文學並不是autographic,但是它屬於一次創作的作品。小說或詩歌的文字,任何準確的複製品都像其他版本一樣是這個作品的原作,不過作家所創作出來的東西卻是最終的東西。那段文字不僅僅是口頭朗讀或是閱讀的手段,而在音樂中,樂譜卻只是用來演奏的手段,一首沒有讀出來的詩不會像沒有唱出來的歌那樣沒有意義,而且一般文章也不是拿來大聲讀出來的,我們可以不出聲的看成是最後的作品或是一個作品的實例,從而使文學成為兩次創作的藝術,音樂就成了三次創作的藝術了。另外,版畫是兩次創作,不過他是autographic,例如:版畫家製成了一塊板,進而在紙上印下畫面,而紙上呈現的畫面才是最後完成的作品,且除非是用這塊板做為模具,否則其他塊所印製出來的就不算是原作,只能說是臨摹或是贗品。所以一次創作都不是autographic,而autographic的藝術也都不是一次創作的,版畫創作的例子也打消認為在所有autographic的藝術中特定的作品只是做為唯一的對象存在。autographic和allographic的藝術之間的關係不等於單一藝術與多重藝術之間的關係。音樂譜可以算是典型的標記的符號表現方式,他本身不是藝術品,他只是在說明如何去演奏一首曲子。音樂譜之類的標記表現形式和圖畫不同,後者的內容是容易表現於感官接收經驗,前者是一大堆符號標記,要透過一個規則系統去解釋或解碼才能得到內容,這種標記式的表現方式是多體的,也就是allographic,它可以大量複製,而不同的演奏方式也會創造出不同的風格,這些標記的組合可以幫助我們制定出藝術內容,是溝通及了解的功具。

Goodman談到如果與其說我們有不能贗製的作品,倒不如說我們為何不能做出就是他們所做的原作呢?我們可以假定,一部特定的文學作品有多種抄本和版本,或許他們在印刷、排版、風格、尺寸、墨色、紙張、頁數的差別都是無關緊要的,重要的是字句相同,字母順序、標點符號和空航正確才是重要的,任何順序和手稿或正本相符就是正確的了,而且除了正確的文本外,再也沒有什麼原著。如果沒有所謂的原著,也就沒有欺世盜名的摹本或是贗品,Goodman認為:字句正確則是鑑別作品與創作新作品所唯一要求的東西。所以一個文學作品的符號字詞是有限的,因為他們還必須通過一定脈絡環境關係聯繫起來,這個提供了這個屬性與其他屬性相區別的功能,可以看出這個複製品是否達到作品的全部要求。但是在繪畫中沒有這種字詞,所以畫面就沒有可以認為是『構成的』還是『偶然的』的屬性,要搞清楚在我們面前的作品是否為真品,就要證明這作品是某畫家所做實實在在的對象這一個歷史事實。根據藝術家親手做的作品加以物理的鑑定以及以此為依據對一件特殊的作品的贗品有所判別,這是在繪畫中具有而在文學中所沒有的意義。

Goodman把這個概念延伸到音樂,音樂的演奏是兩階段且不是autographic,但是演奏期間並不包括那些字母而成的字詞,交響樂演奏所要求的基本屬性是那些在樂譜中所『規定』好的屬性,依照樂譜進行演奏也可以在速度、音色、斷句和表現性這樣一些音樂屬性上具有顯著的不同。對樂譜了解不是像對字母了解那樣就好,要對什麼樣的音符發出什麼樣正確的音色有所了解,文字只是字,音符則是字加上音,但是無論哪一次演奏的創新對於任何的歷史都不會影響,音樂之類的藝術也會隨著樂器和演奏技巧的改變而改變,所以認為每一次演奏都是一個贗品這種說法會太過於空洞。

談了如此多的贗品與真品的觀念,若根據剛剛文學得到的結論Menard和Cervantes的唐吉訶德並無所謂的真品或贗品,除了正確的文本外,再也沒有什麼原著。如果沒有所謂的原著,也就沒有欺世盜名的摹本或是贗品。Menard和Cervantes都可以是自己為各自為原著,且事實上並沒有一位真正的原著,因為縱使字句相同他們終究是不同的兩個東西,所代表的意涵也不相同,寫出來的手法與想法也不相同,時代脈絡也不相同,所以並非是模仿或是贗製,而是一種創新。而且我們並不能把是否為真品和是否具有審美價值混唯一談,原作和贗品縱使在審美意義上具有重要性,但是這一點都不意味著原作就是超出贗品之上,Menard和Cervantes兩者並無原作和贗品之分,但意義也不是前者就會被視為高於後者之上,只是後者會受到前者的存在而影響。因為一幅畫也許比一幅臨摹他的畫更不值得讚賞,而且一幅破損的原作可能會喪失它原本的價值。音樂演奏有時也會因為個人特質也帶給音樂不同的呈現,或許比本來正確的演奏更有價值,演奏者可能另外展現出力量、嚴整或是鬆散的感覺。

Goodman一直探討有兩個真本的問題,他認為這是相當特殊且邊緣性的美學問題,而且對於此的解答還不算是美學理論,甚只不是理論的開端,但是沒有答案卻可以成為一種理論的終結,對於這個問題的考察則揭示出一般符號理論的一些更基本的問題和原則。這類的問題到目前為止,不能說規定而是含糊的描述了字句正確的關係。Goodman在此並沒有考察出一些屬性,將記號與記號語言和其他語言與非語言加以區分,也還沒有對樂譜、手稿與草圖之間的細微差別多做討論。

所以波赫士說:「我會寫一些故事,而我會寫下這些東西的原因是因為我相信這些事情──這不是相不相信歷史事件真偽的層次而已,而是像有人相信一個夢想或是理念那樣的層次。」他不認為智能才情和作家的作品有什麼關聯。他認為當代文學的罪過就是自我意識太重了。他在寫作的時候,會試著把自己忘掉,他只不過是想要試著傳達出他的夢想而已,他也不會想要美化他的夢想,或者是想要了解它。他認為盡可能不要矯飾自己的作品,小幅度的校訂修正也沒有用,寫作的時候不要考慮讀者,也不要考慮自己,必須想的是盡力傳達自己的心聲,而且盡量不要搞砸了。他認為當作家的只能暗示,要讓讀者自己去想像。「文字是共同記憶的符號。如果我用了一個字,那麼你應該會對這個字代表的意思有點體驗。如果沒有的話,那麼這個字對你而言就沒有意義了。」就如同以上所提的理論家,無所謂真品贗品的確切分別,作品受當下作者所處的歷史脈絡影響,作者將自己的信念意圖投射在作品上面呈現出新的作品,縱使是相同的東西也是不同的人以不同的心態重新寫作出來,所賦予的意義並不一樣,字句相同僅可以代表眼見的字句相同,我們應了解他是在什麼樣的脈絡、讀音讀法以及意涵和作者意圖是什麼?當我們重新再看每一個作品或文本,我們心中所產生的和作者或許不同,也會受到作者本身的影響,但是我們的見解和想法,與所處的時代脈絡的更迭,將又會是另一個全然不同的作品呈現,但是必須在一定的時代脈絡下演化而來,要有足夠的知識和素養,因為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為藝術家,而是必須要有一定的累積。歷史本身就可以成為一部小說,經驗讀者沒有固定的法則指示我們如何去閱讀,他們常常將文本作為裝載自我情感的容器,由於我們容易受到自我生活經驗的影響,所以常會用我們自我的經驗去解讀文本。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